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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公告

通和集团所属企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案件 代理人比选(二次)公告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2024/4/15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
一、基本情况概述

通和集团所属企业因房屋租赁与承租人产生纠纷,以承租人为被告诉至法院,法院分别作出民事调解书、判决书,申请强制执行后现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案件具体情况详见线下领取的合同、生效法律文书。

二、比选内容

1.各参选人基于案件基本情况,结合证据材料自行分析后提供相关的恢复执行案件的代理方案(包括执行思路分析、财产保全、资产处置等);

2. 费用概算:根据执行回款的到账金额分段累计计取代理费用,具体代理费金额、付款条件和方式另行通过磋商性谈判最终确定。

三、参选资格要求

1.在中国境内注册至少5年的律师事务所;总所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超过10个,且在香港、海外有分所;

2.其拟委派的律师在近5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;

3.截止到比选公告发出日,参选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确保其代理本案不存在利益冲突,且在确定为代理人之前及代理期间已做好防止利益冲突的合理安排;

4.参选单位团队负责人应执业5年以上,并在强制执行、不良资产处置等领域有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为突出的业绩,在业界具有良好声誉,有司法审判系统执行工作经验的优先;

5.承担保守比选单位保密信息的义务。

四、递交文件的内容

1.律所及承办律师简介及相关业绩,有效的律所执业许可证、信用代码证、有效律师证、年审记录等;

2.服务内容和服务方案;

3.报价及针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做出书面承诺。

五、截止时间和地点

请意向参加人于2024年4月17日下午17: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参选所需文件送至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68号通和大厦B座20楼法务部  联系人:杨女士  联系方式:0551-65121759

特别提示:

本次比选根据各参选人的服务方案及合理价格确定中选单位,不保证报价最低的参选单位获得案件的代理权,也没有义务对未中选单位进行任何解释和说明。

本次询价为要约邀请,比选方有权随时终止本次比选活动,不承担参加比选单位的任何责任及费用和损失。

所有附件均为线下领取复印件,且参选人需承诺不得用于制作参选文件之外的其他用途使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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