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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标公示

敬亭湖宾馆项目1#楼、2#楼及3#楼灯具采购及安装(三次)成交候选人公示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2024/5/31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
敬亭湖宾馆项目1#楼、2#楼及3#楼灯具采购及安装三次(项目编号: 24AT50044801432)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,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05月31日完成评审,最终确定:    

第一成交候选人:中山市徽唐灯饰有限公司

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: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,公示截止日期:2024年06月03日17时。公示期内,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,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。

1、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。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: 

1)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
2)被异议人名称;

3)异议项目的名称、编号;

4)异议事项;

5)相关请求和主张

6)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;

7)法律依据;

8)异议应当署名。投标人(服务商)为自然人的,应当由本人签字;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。 

 2、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:

1)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
2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;

3)对其他投标人(服务商)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
4)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。

供应商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,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。

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,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。 

 

代理机构: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

代理机构联系人:曹工

代理机构联系电话:0551-6373950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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