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标公示
敬亭湖宾馆电动观光车采购评审工作已结束,现将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如下:
第一成交候选人:合肥超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
特此公示,自2024年12月3日开始,截止至:2024年12月5日17:00时。公示期内,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,可依据相关规定向宣城市敬亭湖宾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。
1、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。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:
(1)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(2)被异议人名称;
(3)异议项目的名称、编号;
(4)异议事项;
(5)相关请求和主张;
(6)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;
(7)法律依据;
(8)异议应当署名。异议人为自然人的,应当由本人签字;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2、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:
(1)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(2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;
(3)对其他供应商的询比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(4)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。
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工作秩序的。
采购单位: 宣城市敬亭湖宾馆有限公司
联系人: 王兴华 18225913385
2024年12月3日